任职要求:
1. 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类型:
(1)A类(大师级)人才:一人一议
(2) B类(杰出)人才:120 - 150万,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经费100万,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50万
(3)C类(领军)人才:70 - 100万,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经费80万,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40万
(4) D类(拔尖)人才:50 - 60万,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经费60万,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30万
(5)E类(优秀青年博士I类)人才:40 - 50万,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经费40万,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20万
(6)E类(优秀青年博士II类)人才:35 - 40万
(7) E类(优秀青年博士III类)人才:30 - 35万
2. 海南省人才优惠政策:
(1)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自贸港C类及以上人才类型,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认定为D类或者E类人才类型的,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租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海南省为全职在琼工作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提供相关保险保障;
(3)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4)海南省各类人才优惠政策以人才引进时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