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需求专业:哲学,法学与法律,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及博物馆,中国史,世界史,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戏剧、戏曲、影视学,设计学,翻译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6.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6日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8月6日以后出生);对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8月6日以后出生)。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
3.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抚州市人才政策待遇。
4.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