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科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等相关学科,学科教学(思政);
2. 基本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全职引进人才分为以下四类,具体引进条件分别为:
(一)杰出人才
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具有卓越学术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二)领军人才
A类: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备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B类: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三)拔尖人才
A类:具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知名学者。
B类: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具备独立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博士及博士后
所学专业符合学科建设需求,能够胜任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取得的成果至少达到博士及博士后引进标准(分为A+、A、B、C四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学校为优秀人才提供丰厚待遇,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2. 根据人才层次和个人业绩成果,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过渡住房,配偶工作酌情考虑,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3. 国内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团队的优秀人才,其引进待遇可适当提高。
4. 优秀的博士及博士后可聘为校聘副教授(聘期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学校副教授岗位待遇标准执行,其他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 对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突出的特殊人才,开放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推荐直接申报副高或正高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