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招聘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起点,取得相应学位。近五年内,科研成果丰硕,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2.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胜任市委党校教学科研工作,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 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 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限中共党员,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