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目录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安康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