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第一层次: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对象,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第二层次: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省万人计划、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对象、省级优秀青年基金资助对象,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省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优秀高级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第三层次:取得知名大学(当年上海交通大学ARWU世界大学排行榜全球排名前100位)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评省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天府工匠”等省级优秀高级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第四层次:其他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且本科阶段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取得较丰硕的学术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
1.安家补助:40-70万元(税前),第一层次人才面议。
2.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10-20万元,理工类20-40万元,第一层次人才面议。
3.副高以下职称按照校内副高职称待遇执行5年。
4.考核入编。
5.每月发放博士津贴2000元。
6.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和岗位基本情况予以推荐工作。
7.提供校内教师公寓供本人居住。
8.推荐申报市级和省级其它高层次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