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79年8月31日;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84年8月31日。
7.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需要在入职两年内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博士人才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同时符合《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
福利待遇:
1.属事业单位编制。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