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满足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D类及以上认定标准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自治区地质局2025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享受相关待遇,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一般不低于5年。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