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9、我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拟选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福利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