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已取得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新能源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
2.身心健康,热爱科研,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人才类别及科研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青年拔尖人才A类:①JCR二区及以上论文5篇,或3篇(其中一篇IF>10);②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至少4个。
2.青年拔尖人才B类:①JCR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②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至少2个。
3.青年优秀人才A类(须进博士后流动站):①JCR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三、四区及EI论文2篇。
4.青年优秀人才B类(须进博士后流动站):①三、四区及EI论文1篇,或北大核心论文2篇。
福利待遇:
1.讲师每个月到手薪资1w,副教授到手1.5w。
2.省级待遇:①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住房补助14-18万元,生活津贴2000元/月(发放5年);②福建省高层次C类人才住房补助25万元(满足JCR一区5篇或特定高校专业排名条件)。
3.市级待遇:①厦门博士人才补贴8万元(落户厦门一年内领取);②厦门市高层次C类人才(满足特定高校专业排名或为本地“双一流”高校),可申购最高100平方人才住房(享45%市场价,10年后获100%产权),或可申请每月6000元租房补贴(发放5年)。
4.校级待遇:①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青年拔尖人才A类:50万+30万;青年拔尖人才B类:20万+20万;青年优秀人才A类:10万+18万;青年优秀人才B类:0万+13万;②学校提供周转房,如校外租房,学校按每月13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③享受五险二金等福利待遇;④学校帮助协调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事宜;⑤享受学校、学院科研绩效奖励政策。
5.青年优秀人才A类和B类(师资博士后)待遇:①在站时间3年,聘为预聘副教授,薪酬税前35万元/年;②科研成果突出者,可“一人一议”制定高于35万元的年薪或额外绩效津贴方案;③出站后留厦工作的博士后可申请安家补贴30万元;④出站条件: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JCR二区及以上论文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