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人才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8.应聘者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9.不得为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10.不得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1.不得为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12.不得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3.不得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4.不得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
1.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招聘,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科研(工作)业绩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4.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