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已取得博士学位,或近期能顺利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者。按照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年龄不超过35岁,且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
2.博士期间在有机合成化学、金属有机化学、生物无机化学等相关方向开展过系统研究;
3.热爱科研工作,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的能力,富有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5.以第一作者在化学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研究论文。
福利待遇:
1.薪酬:基本薪酬根据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相关政策执行。课题组将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提供项目补助,具体情况面议。
2.课题组积极支持并指导博士后申请人及在站博士后申报各类博士后人才支持计划:
(1)清华大学“水木学者”计划;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以及其他多种清华大学博士后支持计划。
3.清华大学提供可租住的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3500元每月)并解决子女入园、入学;享受清华大学教4.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4.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
5.推荐博士后申请自然科学青年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相关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