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中医五官科学(眼科方向)(100511、105706)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35周岁及以下,具有1年及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不满足以下不得报考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8.报考注意事项: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福利待遇:1.经笔试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3.入职后办理相关手续,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管理和发放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