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生。
4.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
5.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
7.符合其他进站研究工作条件。
福利待遇: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中心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发放。
2.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专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可通过本工作站向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
4.提供研究、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