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在我校工作。
4.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注:女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尚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博士后不超过45周岁,紧缺专业不超过50周岁。
5.须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在我校参加社会保险。
福利待遇:
1.在岗工作期间按照我校规定发放节日慰问金、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奖等,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交“五险一金”。
2.住房:我校向新引进人才提供配套设施齐备、拎包入住的教师公寓(需按学校标准支付房租)。
3.紧缺专业补贴。对于网络工程技术、软件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等紧缺专业专任教师给予专业课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下列条件之一执行:
(1)紧缺专业的专任教师,讲授专业课且承担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任务),增加1.5万元/年专业课补贴;
(2)本、硕专业一致的专任教师,讲授专业课且承担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任务),增加2万元/年专业课补贴;
(3)本、硕、博专业一致的专任教师,讲授专业课且承担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任务),增加3万元/年专业课补贴。
4.双师型教师补贴。经广东省认定为初、中、高级双师型教师的,每月享受300元、500元、800元补贴。
5.符合《肇庆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的,经认定后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可以申领优才卡,主要待遇见附件。
6.博士学位教师在肇工作缴纳社保满12个月,3年内在肇购买个人名下首套自住房,可以申报肇庆市政府发放的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最终以肇庆市相关部门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