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高校教学、科研等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7日至2007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福利待遇:
1.落实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