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拟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经济学类,其中物业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统计学优先。
6.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勤奋好学。
7.具备较好的语言组织、计算机使用操作、文字书写和数据统计能力。
8.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对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福利待遇: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