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招聘对象限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2.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5)1989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条件:要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视为法学类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法律逻辑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抗压能力。
4.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辞退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福利待遇
1.按照《梓潼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除基本工资外,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
2.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规定“五险一金”和工会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