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政治问题;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5.具有公文写作基础及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政策宣贯能力;6.熟悉电脑办公,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7.符合法律法规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无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编造、散布、传播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处分,或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签订合同时,仍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1.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外人员,执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万年场街道办事处相关文件执行。2.一周工作五天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