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且硕士、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海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且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7日(含)以后出生],引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7日(含)以后出生]。
5.引进人员5年内不得招聘、调动到巴林右旗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管理及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