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招聘对象为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4.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5.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6.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
7.身心健康。
8.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9.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的运用办公应用软件。
10.严守工作纪律,保密意识强。
11.有高校考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1.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