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5.不满足以下情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6.具备下列之一: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及技能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家,具有国内外知名医院相应任职经历者优先;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历的中青年人才,同时应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经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在本专业重要刊物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
1.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医院有关待遇标准执行。
2.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入编。
3.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入托等。
4.其他待遇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