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条件: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1. 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2. 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50周岁及以下)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871)、工商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775)、统计学(0270、0714)、软件工程(0835)、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审计(1257、0257)
福利待遇:
1.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兑现人才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