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7. 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
2. 应聘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 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
8.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本次录用人员纳入学校校编教职工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