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具体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节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 岗位聘任
事业编制引进,根据成果直接聘任教授或副教授,及学校“云彩学者”首席或特聘教授岗位。
2. 薪酬待遇
年薪面议,并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培政策,配套科研工作经费和科研助理;超过协议约定工作任务的高水平业绩成果,可按学校规定领取相关绩效。
3. 住房待遇
按学校人才政策,可享受学校一次性购房补贴;过渡期间,可使用学校人才公寓。
4. 团队建设
提供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支持组建科研团队,独立招收博士、博士后。
5. 生活保障
协助安排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配备“人才专员”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