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2.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E1正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E2副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E3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E4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分类标准和条件请咨询工作人员。
3. 博士研究生。法学(涉外法治与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数字法治与网络治理方向)、传播学、国际传播、新闻传播与计算机、历史、政治等交叉研究领域。
福利待遇:
1. 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3. 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