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近五年在正规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指导过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
3. 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优先;
4. 专业:法学、新闻学、传播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5. 本科学历及以上;
6. 到校在岗期间年龄不超过70 周岁,身体和精神健康。
福利待遇
(一)课酬标准:教授400元/课时,副教授320元/课时,讲师、在读博士或具备硕士学历240元/课时,其他160元/课时。行业导师根据其具备的职业、职称资格或职务参照教师职称系列兑现相应职称待遇。
(二)指导每篇毕业论文按照6学时计算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