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志愿安心在我院工作。
2. 专业:神经病学专业。
3. 学历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 职称: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5.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十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6. 具有较高的神经病学专业技术水平,较丰富神经病学工作经验和成熟的神经介入诊疗技术能力。有较强科研能力,在本学科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能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
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部分按医院绩效分配相关规定执行。
2.拟引进的京外人员可解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专业对口可安排配偶的工作。
3. 拟引进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