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人才类别要求:具有 3 年以上国内外科研院所或本科高校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且已出站;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承担过重要科研项目,科研业绩突出,代表性成果处于国内优良水平,能在学校科研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2. 年龄要求:40 周岁以下(1984 年 8 月 14 日以后出生);
3.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专业要求:与学校交通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重点学科及科研团队需求匹配(具体以附件岗位表为准,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
5. 禁忌要求: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在读非应届博士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者;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者(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 / 直系血亲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秘书、人事、财务、纪检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岗位);
6. 海外 / 自设学科补充:同序号 1“海外 / 自设学科补充”
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科研骨干人才政策执行,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人才津贴;
2. 科研支持:提供专项科研启动经费,优先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3. 聘用管理: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4. 其他:享受学校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协调等福利(具体按学校人才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