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优先,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丰富国际汉语教学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良好,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教学辅助交流;
5.具备一定的中华才艺(如书法、剪纸、民族乐器等)或跨文化教学经验者优先;
6.能适应弹性工作安排,包括晚间或周末的文化活动组织。
福利待遇:
以人才派遣形式聘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