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 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能够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4. 具有与学校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5. 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或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具备高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育教学政策和法规,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
6.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保证正常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3周岁。
福利待遇:
1. 督导实行聘用制管理,签署聘用协议,期满考核合格并继续满足聘任条件者,可以续聘。工作时间: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开展工作,每周5天工作制。在聘期内完成约定工作任务,享受相应待遇:年薪10万左右。
2. 工作地点为高明校区,学校可为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专职督导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