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技能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4. 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应聘人员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7. 负责研究所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 土木工程(081001/081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081002)、建筑学(082801/0813)、智慧建筑与建造(082807T)、工程管理(120103/1256)、具有与申请岗位相关5年及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不限(须提供证明材料)。
10.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1.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1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可放宽至40岁;
13. 具有综合管理或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精通工程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和流程。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