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新增批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01、学校/学院支持政策
依托我院申报并获得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资助者:
Ÿ岗位与编制
聘任至学校“准聘教授”岗位,给予国家事业编制,并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协助解决北京落户。
Ÿ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80 - 100万元/年(含学校),并支持申请校内“小米青年学者”等卓越人才支持计划,以及深圳、雄安、成都等当地的人才支持计划,所有薪酬待遇可叠加,上不封顶。
Ÿ科研经费
除国家提供的资助外,学校将提供优厚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在此基础上,学院(科研团队)将提供不低于学校资助额20%的配套经费。(具体额度可“一人一议”)
Ÿ团队建设
优先保障进入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学院保障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每年不少于3名,支持您快速组建科研梯队。
Ÿ发展支持
优先支持申报各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的申报辅导与服务。
Ÿ生活保障
提供优质的周转公寓,并配备从幼儿园到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