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0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在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02. 限项要求
l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l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l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除国家支持政策外,对于入选者优先纳入学校人才支持计划体系,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含安置费)。
2、聘为教授岗位,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给予博士生招收指标单列,在团队建设、教学科研空间、平台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支持保障。
3、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中国籍人才北京落户、外籍人才永久居留办理等问题。
4、全方位保障人才发展环境,畅通发展路径,做好配套服务,给予持续人文关怀,厚植人才成长沃土。
5、确认申报意向后,学校和学院安排专人联系,并组织校级、院级分批多轮申报辅导,全程协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