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6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品格优秀,职业操守良好,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福利待遇:
一、院首席专家
(一)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100万元(按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三)提供购房补贴100万元等。
二、院领军专家
(一)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8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三)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等。
三、院博士人才
A类:(一)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8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三)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四)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B类:(一)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6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三)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四)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C类:(一)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4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三)提供购房补贴30万元;(四)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说明:安家费按12个月平均发放,购房补贴五年内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