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高尚的政治思想觉悟与优良的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保持身心健康的良好状态。
(二)申请者须持有博士学位,或预期将在不超过三年内取得博士学位。其年龄通常不应超过三十五岁,但对于表现卓越的申请者,年龄限制可作适当调整。
(三)申请者需拥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备卓越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并在相关领域内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
(四)申请者须能够全身心投入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满足国家和所属单位规定的所有进站要求。
(五)申请者在近三年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SCI论文至少一篇;
2. 作为前三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级别的奖项至少一项;
3. 主持或作为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包括子课题),且提供证明材料,显示已取得阶段性重要研究成果;
4.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至少一项;
5. 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专著至少一部。
鉴于研究项目或临床工作的特殊需求,经医院博士后工作站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并一致认为具有显著发展潜力的申请者,上述条件可予以灵活放宽。
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概览
1. 本岗位提供税前年薪三十万元,涵盖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 员工将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标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福利。
3. 符合海南省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者,可申请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4. 在工作期间,员工将享有工作餐补贴等福利,并依照规定享有带薪休假。
(二)科研资源与支持
1. 为博士后研究员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资金,以支持其自主研究项目的开展。
2. 支持博士后研究员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并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
3. 配备资深合作导师,为博士后研究员提供专业的科研指导和资源支持,促进其职业成长。
4. 博士后研究员在站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可依照医院的科研成果奖励政策申请奖励。
(三)生活与健康管理
1. 员工可享受三亚市的住房保障政策,具体条件、标准及材料提交等均依照《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执行,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2. 协助解决博士后研究员子女的教育入学问题,确保其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3. 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关注博士后研究员的身心健康状况。
(四)职业成长与规划
1. 在站期间表现卓越的博士后研究员,出站后可获得优先留院工作的机会,并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获得优先考虑。
2. 对于选择出站后前往其他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员,单位将积极提供推荐和支持,助力其职业道路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