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积极肯干,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 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学历本科及以上,已持有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
5. 教学基本功强,普通话标准,能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有赛课经验、毕业班经历者优先。
6. 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团结协作能力,系统性思维,能服从学校的管理与工作安排。
福利待遇:
1. 按照海口市直属学校临聘教师薪酬标准执行(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保)。
2. 临聘教师一经聘用,提供住宿(工作间)。
3. 参与课后服务按实际课时结算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