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3. 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身体健康;4. 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经学院认定,具有高水平研究成果或学术背景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5.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6.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核,经考核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7.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