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3. 具有博士学位;4. 研究方向主要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水资源、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理学、生态遥感、全球变化等;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限项要求:1.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2.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3.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福利待遇:1. 北京校区:(1)可聘至京师特聘拔尖学者岗位,直聘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职称,需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考核程序);(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津贴;(3)国家科研支持经费及配套科研支持经费;(4)国家一次性补助及配套生活补助;(5)配备博士后团队、博士生招生名额;(6)按照学校周转房政策提供周转房;(7)全国顶尖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全阶段基础教育资源。2. 珠海校区:(1)可聘至拔尖人才岗位,直聘教授(需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考核程序);(2)提供大湾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津贴;(3)国家科研支持经费及校内科研启动费;(4)国家一次性补助及广东省、珠海市叠加配套补助;(5)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校内安家费;(6)按学校有关政策配备研究生招生名额;(7)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并可申请购买校内共有产权房;(8)全国顶尖的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全阶段基础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