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得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l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l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l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首聘期3年,聘为正高职务,事业编制,年薪面议。
2. 经费资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提供100 - 300万元经费资助。学校叠加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具体标准一人一议。符合淮安市主导产业需求且入选淮安市人才项目,叠加享受淮安市补贴及购房补贴。
3. 实验条件:学校建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已购置多种先进的大型科研仪器,可满足高水平科研团队的需求;学校还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合适的实验场地。
4. 科研团队:支持配备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组建团队。
5. 多项优惠:学校提供过渡住房,安置配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6. 对于未入选人员,学校可根据人才引进办法启动引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