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 品学兼优,热爱科研事业,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已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
4. 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根据科研能力及研究成果,分为杰出博士后、优秀博士后,提供有竞争力的协议薪酬,资助期限2年,可续聘1次;可提前出站,但不能早于进站后21个月;若在聘期结束前出站,视为聘期提前结束,待遇停止;
2. 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3. 在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津贴补贴基础上,配套争取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相关博士后支持政策;
4. 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涵盖意外险以及补充医疗)以及住房公积金;
5. 提供白领公寓租房,对不要求安排公寓租房者根据中心统一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 在站期间博士后计算工作年限;进站前无工作经历的博士后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进站开始计算;
7. 享受中心员工同等科研成果奖励;
8. 博士后进站,协助落户和接收人事档案,共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全方位解除其后顾之忧;
9. 博士后期满考核优秀,可申请中心其他人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