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已取得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学位,且毕业不超过3年;或者近期内能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 学科背景包括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计算机、人工智能、三维仿真等相关学科。
3.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活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4. 符合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博士后招聘的其他要求。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4)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提供博士后公寓住房和办公、实验条件。
2. 按“年薪+考核绩效”模式计发薪酬,其中年薪25万,考核绩效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另行安排,每年最高15万。
3. 享有武汉市人社局资助的每月3000元博士后津贴(具体资助政策见《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人社厅给予的新进博士后人员补助(具体资助政策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4〕14号)》)。
4. 博士后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享受武汉市、江汉区博士后人才培养、就业、落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支持优秀人才优先申请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相关计划。
5. 对于在站期间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博士后出站后,可通过武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入职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