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 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福利待遇:
1. 高端人才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2. 博士英才:
- 第一类博士英才:安家费理工科60万元、人文30万元,博士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0万元、人文15万元,提供120m²左右免租金的过渡住房(最长期限5年)或租房补贴10万元。
- 第二类博士英才:安家费理工科40万元、人文30万元,博士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10万元。
3. 博士在校服务期为8年。
4. 安家费在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博士后额外增加5万元。博士津贴分5年发放。
5. 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的,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工作,其中第一类博士配偶工作待遇可以面议。
6. 已经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服务期前5年内校内享受正高级岗位津贴待遇。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服务期前5年内校内享受副高级岗位津贴待遇。
7. 特殊人才、特殊情况,引进条件和待遇可一事一议。
8. 以上发放的各类经费、补贴均为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