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人员),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或专业艺术院校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需达到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次岗位条件。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及特设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2. 特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原则上为海内外知名大学或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的博士后或优秀博士,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有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以上岗位均提供相应优厚待遇,包括科研经费、办公用房、周转房等,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签订工作合同。
2. 协助落实各类医疗、保险、落户和签证等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
3. 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得天独厚的基础教育资源,帮助子女解决入托入学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的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皆为省级示范学校,华师一附中多年在全国百强高中排行榜中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