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 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7. 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潜力,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8.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全脱产证明;
9.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 专业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物理等相关专业;
11. 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物理等相关专业,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12. 熟悉扫描、透射电镜或者疲劳蠕变等力学性能测试方法;
13. 参与过国家重大项目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基本薪酬:博士后工作期间,综合收入税前不低于税前30 - 50万元/年(含佛山市进站博士后生活补贴15万元/年,不包含实验室承担的五险二金部分);
2. 生活补贴: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佛山市政府给予税前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3. 实验室具备自然科学序列和机电工程序列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资格,在站博士后可以根据业绩成果在实验室进行职称评定;
4. 进站博士后获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资助的,佛山市给予等额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