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2)环境、矿物加工、冶金、材料等相关学科或专业背景。
(3)热爱科研工作,具备独立从事项目工作的能力,有相关领域项目申报与执行经历者优先。
(4)拥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福利待遇:
(1)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鼓励并推荐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两年 64 万元资助;清华大学博士后“水木学者”支持计划,校发年薪 30 万元(税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