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地方高校教学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文化素质。2. 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工作中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积极为绥化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贡献。3.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胜任教学、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 硕士毕业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90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按《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1)。5. 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硕士、博士学制均为全日制并获得相应学位;须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的,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岗位需求的博士无计划限制,全年均可报名,随到随考。7. 下列人员不受理报名: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8. 应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有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9. 岗位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绥化学院 2025 年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 2,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福利待遇:1. 博士落实事业编制,待遇按《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及博士学位津贴每月 3000 元(每年按 12 个月发放)。2. 硕士不落实事业编制,但与在编在岗人员在工资、福利、岗位津贴和职称评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3. 依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 60 条》,省财政分别给予 A、B、C、D、E 类人才 300 万元、150 万元、70 万元、35 万元、15 万元安家补贴。4.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享受绥化市人才有关政策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