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宪法和法律。3. 具有良好的品行。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6. 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已取得或将于2025年12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的相关政策条件;社会在职人员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7.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和社会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