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正高职称,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在工程实践或企业管理上有较深的造诣,有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年龄55岁及以下。
2. 骨干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理论知识扎实,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讲师职称或实践教学能力者优先;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若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降为本科。
3. 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理论基础扎实,有独立开展学科研究的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福利待遇:
1. 年薪含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奖励、课时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单位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2. 优先享受国内外访学,参加学术(专业)研讨会、业务培训。
3. 享受学校“三节”福利及年终奖励。
4. 完成学校科研业绩的,按照学校科研积分奖励办法获得科研成果积分奖励。
5. 学校提供“五险一金(社保、公积金)”等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
6. 学校提供午餐补助、过渡性住房。
7. 高层次人才视情况解决配偶就业问题。
8. 解决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问题,以及教师子女还可享受学校免费兴趣班培训和夏令营。
9. 条件优秀者可纳入学校“双百”工程培养,提升学历,享受学校资助。
10. 根据南昌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新“人才10条”〉的通知》(简称新“人才10条”)文件政策,享受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和生活补贴。
11. 特别优秀的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学校将提供更丰厚的条件,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