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 具有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提供导师签名的可以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毕业的承诺书),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9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3. 具有强烈的科学研究兴趣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富有创新性和独立思考精神,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4. 化学、材料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工程及其它交叉(相关)专业。5. 在站时间一般为 2 年,最长不超过 6 年。6. 有意来我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经过双向选择导师后与合作导师商定进站后研究课题。
福利待遇:1. 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科研及生活条件,全脱产博士后年薪 25 - 40 万元(不脱产博士后面议),具体以双方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约定执行;2. 博士后进站后可向工作站申请每项不超过 8 万元博士后科研经费;3. 学校为在站博士后提供周转住房或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标准提供租房补贴;4. 博士后进站可按规定在池州市落本人常住户口,子女入园入学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5. 博士后在站期间以池州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享受学校在职教职工同等科研成果奖励政策,具体奖励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